7月29日,以“推動新電商 促進新消費 助力新發展”為主題的第二屆中國新電商大會在吉林長春舉行。《網絡直播主體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團體標準(以下簡稱“團體標準”)在大會主論壇上發布。
近年來,直播經濟已成為助力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加強網絡直播行業誠信建設及規范管理、建立信用評價體系,是促進行業良性發展的重要舉措。為規范網絡直播主體行為、建立健全標準體系,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中國消費者協會等相關部門指導下,在中國網絡社會組織聯合會的組織下,中國經濟信息社會同中國網絡視聽協會、抖音、嗶哩嗶哩等網絡直播領域14家單位,共同編制了《網絡直播主體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團體標準。
該團體標準以62份法律法規及監管部門文件為依據,根據網絡直播行業從業人員職業特點及監管要求,結合抖音、嗶哩嗶哩、快手、YY、阿里巴巴、京東集團等業界主流網絡直播平臺規則,匯集中國投資協會、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等行業協會及杭州、衢州、昆明等地最佳直播實踐經驗,形成了相關主要內容。
據了解,團體標準的主要內容包括適用范圍、網絡直播主體信用評價的原則、評價主體要求、指標體系、評價方法和評價程序六個方面。適用范圍為網絡直播平臺對網絡主播、直播間運營者的信用評價,相關行業組織及第三方機構對網絡主播、直播間運營者的信用評價可參照使用,虛擬主播的信用評價也可參照使用。指標體系包含網絡主播、直播間運營者等兩類信用主體的信用評價指標。評價方法規定信用分滿分1000分,根據信用分劃分5個信用等級。團體標準評價的結果可應用于平臺對直播主體開展分級管理,為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以及第三方機構對網絡直播主體評價和分級分類監管提供參考和支持。
下一步,相關主管部門將建立試點示范區,依照團體標準對網絡主播、直播間運營者進行信用評價,完善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引導和促進網絡直播主體依法履行主體責任,促進網絡直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記者 孔繁鑫 李政葳)
來源:光明網